(原标题: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(2025年7月))
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,旨在规范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流程,提升董事会决策功能,完善公司治理结构。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,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,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。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,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和审核,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。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,委员会应将研究讨论情况以报告、建议和总结等形式提供给董事会。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,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,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。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,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。提名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,费用由公司支付。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,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。在董事会休会期间,提名委员会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书面报告并建议召开董事会会议。高级管理人员可向提名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,提名委员会也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。本工作规则的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并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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